【台灣博弈合法嗎】遊走在法律邊緣的灰色地帶

翻開歷史的篇章,賭博、博弈已經存在許久,一直以來都與各式產業有著密切的關聯性,是一個商機龐大的產業。亞洲國家的社會風氣在過去較西方為保守,民情傾向不支持賭博行為,不過與時俱進的調整,使得許多國家也漸漸開始討論將其納入管制的可能性,以減少各種賭博行為造成的社會秩序混亂。賭博在台灣的狀況又是如何呢?身為台灣人,多多少少也會在新聞上「聚賭」以及離島設置賭場的公投,小編將在這裡就台灣的賭博法律狀態、過去十幾年的發展、線上博弈的相關問題以及未來方向做一個較為全面性的探討。

台灣賭博立法介紹

在台灣,賭博是非法的,賭博是刑法罪行,不過如前段所述,社會風氣在近年多有改變。在多年的討論後,曾經在「離島建設條例」的草案中有所謂「博弈條款」的倡議,規劃以特定區域的方式開放,但是在立法過程中經過了十年後仍未建立起有效的法律,因此至今尚未有實體賭場的建立。2009年的9月,澎湖居民曾經針對「澎湖要不要設置國際觀光度假區附設觀光賭場」進行公投,反賭方小勝,不過2016年澎湖舉辦的第二次賭場公投,反賭方則得票八成。金門居民也於2017年10月進行公投,反賭方以9:1大勝,唯一一次通過賭場公投的是2012年的馬祖,為何至今尚未建立呢?雖然能夠進行合法賭場的設立,但是相關的法條依然在協商中,甚至因各種原因遭擱置,目前尚有超過一半的法條未通過,才演變成現今的情況,不知道何年何月才有可能完備法案,進而招商、開設賭場。

台灣目前現行的賭博罪分成了「賭博罪」以及「賭場罪」,賭博罪:刑法第266條規定的要件包括「在公開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至於在「非」公開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並沒有刑事責任,而是由屬於行政罰的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4條的範圍。賭場罪:刑法第268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線上博弈合法問題

近幾年來,根據104人力銀行的數據,可能有超過10萬人投入博弈產業,台灣隱形博弈王國發展的最大關鍵便是中國市場。雖然中國政府明令禁賭,但近年中國經濟崛起,中國賭客們的需求與日俱增,而「屬人主義」的法律還是對於其國民有著較大約束力,這也是菲律賓賭場的老闆將台灣人視為潛在的可用勞動力的最大原因。

  • 薩摩亞模式:在能夠申請合法博弈產業執照的國家內設立公司,資金流都在這些國家處理,像是目前台灣最大宗的上游皆為將機台與營運中心設立在菲律賓的合法公司,後勤的客服與工程師還有設計師則是落地在台灣,服務對象則是中國人。所以根據法律,此行為並未觸法,而這大批的台灣人才造就了台灣「亞洲博弈產業的心臟」之稱呼。

目前台灣的線上博弈產業處於灰色地帶,經濟部公司登記內也無線上博弈產業的營業項目,雖然如「薩摩亞模式」的公司並未違反法律,但是,過往其實也有以網站吸引台灣賭客,擁有提領現金的機制,此方式便是以更為擦邊球的避開「賭場罪」的罪名。還記得前段所說過的賭博罪成立要點嗎?在「公開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而根據刑法的「場所」定義,通說解釋上應為實體世界中之有形場地,意即於線上賭博其實嚴格上來說並未違法,也因此過往此種線上博弈公司往往踩在線上進行商業行為。

也使得這個帝國隱形、地下化,未來的發展如何,在政府並未直接面對的情況下,此行業在看不見的地方蓬勃發展著。龐大的商機、誘人的薪資,如何在這個世界裡生存或是選擇,是涉入其中的所有人將來必須要面對的。 小編和各位對於台灣博弈合法性有興趣的玩家介紹了較為詳細的法律歷史以及現況,目前法界在研擬如何管制線上博弈,可能在不遠的將來即會把台灣境內的相關公司在法律邊緣游走的狀態有明確的規範。所以在這邊小編建議如果想要小賭怡情一下,可千萬不要在不了解法律的狀態下觸犯了法律!政府立案的運動彩券或是樂透都是合法的博弈方式,如果不是想要以此博一把賺大錢,也可以投入沒有提領金錢機制的平台,例如星城Online、老子有錢等等,都是絕佳的打發時間、發展興趣又沒有合法性問題的選擇。如果已經做好風險控管的玩家,那就到【博馬娛樂城】體驗看看吧!